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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梯国家新标准新配置要求

滑梯国家新标准新配置要求:

a)起始区在滑行方向上应向下倾斜,且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 5 ,长度应大于 350 mm,起始区与滑行区过渡圆弧半径应大于 100mm。起始区位于平台边缘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500mm的侧面防护,见图23。无平台滑梯的起始区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700mm的侧面防护;

注:与滑梯相连的平台可以作为起始区。

b)跌落高度大于1000 mm 滑梯,在起始区内的任意位置应设置栏杆,栏杆高度应在 600 mm~900 mm之间,见图1。

图1 起始区的侧面防护和栏杆的示例(单位为毫米)

c)滑行区侧面防护截面在滑行方向上的任何变化应以半径大于 50mm 的圆弧过渡。滑行区侧面防护高度应符合表3 的要求。

表3 滑行区的侧面防护高度(单位为毫米)

跌落高度

侧面防护高度h(图2)

≤1200

≥100

1200<h≤2500

≥150

>2500

≥500

易进入:>2000

≥500

d)在滑行方向上,整体滑行区与水平面的夹角(螺旋滑梯的整体螺旋升角)应不大于40°,任意局部滑行区与水平面的夹角应不大于 60°。任意相邻局部滑行区与水平面的夹角变化大于 15°时应以半径大于450mm的圆弧过渡。以圆弧过渡的相邻局部滑行区至少应有1000 mm滑行长度,起始区与滑行区之间过渡部分除外。

e)滑行区长度超过1500 mm的非孔道滑梯的滑行区宽度应小于700 mm或大于 950 mm。螺旋型或弯曲滑梯的滑行区宽度应小于700 mm(见图 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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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2:滑行区宽度和侧面防护高度(单位为毫米)

注:h——侧面防护高度

w——滑行区宽度

f) 侧面防护为平面的滑梯,侧面与垂直方向倾斜角应不大于 30°。侧面防护为曲面的滑梯,滑行区任意截面的轮廓按新国标6.12.2.6检验,L 型试棒短臂应保持水平。

g) 多道滑梯的滑道隔离防护高度应大于 100 mm,滑道隔离防护应在滑行区全程范围内设置。

h) 滑出区的长度和高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:

表4 滑出区的长度和高度(单位为毫米)

滑行区的长度

滑出区最小长度

滑出区末端的高度

类型 Ia

类型 IIb

≤1500

300

≤200

1500<l≤7500

>500

>滑行区长度*0.3

≤350

>7500

>1500

注:a:类型Ⅰ:滑出方向碰撞区域长度大于或等于2000mm,滑出区与水平面夹角最大为10°; b:类型Ⅱ:滑出区方向碰撞区域长度大于或等于 1000mm且小于2000mm,滑出区与水平 面夹角最大为5o 。

i) 滑行表面和两侧护板表面各结合处的高度差应不大于 2mm,且采取措施消除间隙,以排除锋利、尖锐等异物插入的可能。

j) 螺旋型滑梯自由空间内允许设置中央支柱。开放式螺旋型滑梯自由空间高度应不小于1500 mm。多道滑梯自由空间可重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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